| 垫江县召开贯彻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》部门座谈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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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8-23 16:37 文章来源:垫江县贸易委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8月22日上午,县贸易委召集发改委、公安局、建委、规划局、市政园林局、环保局、工商局等部门召开了贯彻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》座谈会,会议由贸易委副主任赖建军主持。县金属回收公司、再生资源公司等业内重点企业负责人也应邀参加了会议。
会议首先共同学习了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》、《商务部关于<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>的解读》和《重庆市商业委员会等八委局关于贯彻执行〈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。会议决定从五个方面贯彻落实《办法》,切实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。一是通过编印宣传单和设置宣传站等方式广泛宣传《办法》。二是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普查,于8月31日前完成。三是开展经营者备案登记,于9月15日前完成。四是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专项整治,从9月下旬开始。五是编制规划,建立再生资源网络体系.
会上各部门围绕贯彻《办法》,提出了很好的建议,并表示大力支持配合。来自企业的代表还建议全县规划建设一个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,成立再生资源行业协会,对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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