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贸易委宣传贯彻《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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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6-09 12:54 文章来源:垫江县外经委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2007年6月6日,县贸易委在垫江宾馆召开宣传贯彻《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》会议,全县液化石油气从业单位负责人70余人参加了会议。
《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已于2007年2月1日起施行。就如何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提高我县液化石油气行业的安全水平,会议首先组织大家学习了《条例》,然后在全面分析我县液化石油气行业现状的基础上,提出了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的思路和意见,并按照关注民心、尊重民意、集中民智和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的要求,分组进行了认真、热烈的讨论。会议提出,针对我县液化石油气行业从业单位多经营量小、发展空间窄、安全管理水平较差等问题,贯彻落实《条例》要落实“三个必须”,即硬件必须达标,软件必须完善,数量必须减少。并从调整完善规划、减少从业数量和加大整合力度、全面落实规划两个方面作了具体的部署。会议最后要求全县各液化石油气从业单位要做到“四个增强”:一是要增强政策敏感性,高度重视,提高认识;二是要增强合作意识,精诚合作,规范经营;三是要增强安全意识,加强培训,提高素质;四是要增强安全水平,强化措施,确保安全。
根据《条例》和市商委的要求,全县新的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规划明确规定,在“十一五”期间不再新建充装站,瓶装供应站(点)规划数为41个(每个场镇1个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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